2020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唐山中院颁发了获奖证书。
唐山中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与中国人民大学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共同完成的课题在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组织开展的结对研究成果评选中获得三等奖。
该奖项共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唐山中院成为了全国六个获奖法院之一。
该课题《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研报告---以2018、2019年度河北省发生的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样本的研究》,是唐山中院首次和大学合作完成的课题。课题既注意了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的结合,让调研报告既有一定的实效性,又有一定的前瞻性。又坚持了文本调研和实际调研相结合,确保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整个调研报告共计三万余字,附有多副图标,确保在鲜活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个案叠加中,通过审判实践中一个个有代表性、典型性的公益诉讼案例,辅以人民大学对案例进行详细剖析,明事实、摆证据,讲法析理,最终指导实践。
胆子大、创意新。2019年,首吃螃蟹,成功申请10万元公益基金,解决环境损害鉴定难题。《人民法院报》整版进行报道。
敢作为, 能担当。公开宣判唐山市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诉迁安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案判被告企业承担损害责任并公开道歉。
普及环保法律知识 提升各界环保理念 ,走进首钢股份迁安钢铁公司就环境资源保护问题进行座谈和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