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港开发区人民法庭和区政法委(司法局)共同研究,决定在海港法庭成立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举行首次会议,旨在学习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和司法行政机关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会上,调委会副主任、海港法庭庭长李柳青宣读了调委会的工作制度及规则。会议阐述了成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重要意义,并强调调委会委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发扬奉献精神。
该调委会从政法委(司法局)、派出所、妇工委、居委会、资规分局等部门和组织中选聘了13名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
诉前调解委员会的成立能够实现“调”—“诉”有机衔接,解决目前人民法庭“案多人少”的矛盾,推动纠纷在诉前化解,减少人民群众的诉累,实现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为区域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