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唐山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主题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唐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牛向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阙少营宣读了《全市法院关于组织开展“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主题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领导、任务举措、工作安排。
牛向阳院长强调,全市法院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凝聚力量、奋发作为,扎实稳妥开展好“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主题实践活动,谱写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新篇章,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是坚定政治立场,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开展此次主题实践活动,是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树牢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抓手,是落实教育整顿工作的规定动作,全市法院要坚持人民至上,传承优良传统,扎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实践,不断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二是注重质量标准,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要突出一个“真”字,真正了解群众的需求,真正回应群众的期待,真正研究剖析问题漏洞、短板弱项。要突出一个“实”字,为民办实事要避免形式主义,防止“雨过地皮湿”“蜻蜓点水”,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出一批在全市、全省叫得响的为民举措。要突出一个“好”字,与时俱进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创新举措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以实际行动答好“为群众办实事”这道必答题。要突出一个“效”字,努力形成一批服务人民群众的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强化成果实效
要层层压实责任,全市两级法院“一把手”要抓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抓实“一岗双责”,全体干警要认真参与,建言献策。要强化宣传,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积极选树先进典型,讲好司法感人故事,提高全市法院“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主题实践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感染力,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全市法院干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