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购房户和回迁户代表将“公平正义担正道、司法为民暖人心”和“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两面锦旗送到唐山中院,感谢唐山中院裁定批准了远大房地产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让盼望新房多年的居民们重新看到了希望。
唐山市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联合楼项目2011年开始动工,施工期间由于种种原因,多次更换建设施工单位,工程建设断断续续开展,2017年7月彻底停工。经审计,远大房地产公司资产总额约7.32亿元,负债总额约为8.52亿元,资不抵债。远大房地产公司共涉及261户回迁居民共293套回迁房屋及448家债权人(包括213家购房债权人、235家其他债权人)。
2017年12月,唐山中院受理远大房地产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院党组高度重视,作为优化营商环境、解决群众办证难的重要内容,多次就该案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对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讨论;多次参加政府组织的烂尾楼项目协调处理办公会,汇报案件情况,指出法律程序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并提出建议;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指导管理人采用网络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在第一次招募的重整方提供的重整计划未表决通过的情况下,指导管理人进行重整方二次招募,更好保护了债权人利益。
此次,唐山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推动远大房地产公司依法破产重整并按照法律程序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阶段,恢复联合楼项目的复工复建复售,从而获得“新生”,让回迁户、购房户、其他债权人各方利益早日实现,有效解决百姓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