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 日,唐山中院环境资源庭的法官们把巡回审判法庭开到了曹妃甸区第三农场,现场审理一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审理过程吸引了周边众多旁听的群众。
案件源于当事人汤某某反映某石油勘探项目污染了其承包的鱼塘。法官们一行实地查看石油勘探作业地与鱼塘的距离,以及汤某某所养殖的鱼虾死亡情况。
庭审历时一个半小时,法庭调查、辩论、调解等环节有序进行,最终将案件事实全部审理清楚。
“以前要去法院开庭,车马劳顿浪费时间,现在法官把法庭开到了家门口,真是一件方便群众的好事!” 巡回审判得到了当事人及在场旁听群众的高度赞扬。
为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实在在的成果,唐山中院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把法庭开到在离案件现场最近的地方,有利于深入调查研究、查清案件事实,让群众少跑腿,极大的节约诉讼成本。同时,让公众广泛参与,扩大普法宣传效果,积极传递人民法院服务绿色发展的审判理念,让环保意识春风化雨转化为更多人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