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唐山中院与高新区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审判对接指导座谈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学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市大部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将下沉至高新区法院。会议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要求。
李学军副院长强调,一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署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重点工作分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工作质效。高新区法院按照上级要求,成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专班,配齐配好办案人员,组建“三合一”审判团队。市中院由民四庭牵头,与高新区法院形成对接,统一裁判尺度,建立通畅沟通渠道。三要形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合力。以知识产权宣传周为契机,保证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相关内容落地落实,全市各县、区法院积极参与,做好全市范围的法治宣传,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打造我市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
会上,市中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高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阙少营作了发言,并就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进行了讨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