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佳华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公司”)是为落实《北京奥运行动规划》、实现绿色奥运理念而在河北唐山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曾被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列为京津唐经济合作示范项目。
2015 年 10 月起佳华公司进入停产状态。2016 年 2 月,市法院裁定受理佳华公司破产清算案。该案原系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经市法院结合各方意见反复调研磋商后认为,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后可以转入重整程序,但进行上述程序转换不违反法律规定,遂于 2017 年 5 月裁定启动佳华公司重整程序,又于 2018 年 8 月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目前,该案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完毕,重整程序已经终结。
图为佳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上,95%以上的参会债权人同意将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
图为唐山中院院领导一行对佳华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该案的成功办理,受到省、市主要领导普遍赞誉,入选省法院公布的8起破产审理典型案例。2021 年 9 月被最高院评为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典型案例。最高院评价指出“佳华公司的重整成功使得企业主体得以继续保留,并实现了各方利益共赢,在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僵治困、助力企业发展、调结构去产能等方面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本案的妥善处理凸显唐山中院在审理跨行政区划且涉及社会稳定案件时,能够坚持从大局出发,创新司法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能动性,助力破产企业从清算困境扭转为涅槃重生,努力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